深圳三证合一变更注册资本中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深圳三证合一变更注册资本制度

公司注册资本是认缴制,需要在约定时间缴纳公司注册资本,未按规定时间公示金额及相关内容,会被工商局记入异常名单,给予3年的时间公示,3年后依旧没有缴纳金额或相关事宜,将被计入工商局黑名单,工商局将采取相关措施,所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来定公司注册资本;但是有些特殊行业,比如金融、融资租赁、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是属于实缴制。

二、深圳三证合一变更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区别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三、深圳三证合一变更注册资本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 ( 公司 ) 申请登记委托书 办理营业执照: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包括: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或董事签字 ;

4、验资报告 ( 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须同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有关文件,所评估资产是国有资产的应提财政部的确认报告,所评估资产是非国有资产的应经公司股东会确认;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提交国家经贸委的批准文件;上市公司还须提交证监会的批准文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三次减资公告(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 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深圳三证合一变更好处

1.减少了行政审批

以“三证合一”为切入点的商事制度改革,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

作为先手棋和突破口,荆州市工商局主动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做到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

2.提供办事效率

改革前,企业办理三证需要跑多个部门,少则八九天,多则半个月。

推行“三证合一”后,申请人只跑一个窗口,递交一套资料,2个工作日内即可办完所需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无论是办理企服快车、产权过户,还是办理建设项目报建等手续,企业只需带上一张“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即可,为其后续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极大便利。

3.激发了创业活力

推行“三证合一”改革后,群众办理登记的环节减少,提交资料减少,门槛降低,办理时间缩短,极大地激发了创业活力。

截至7月20日,荆州市新登记各类企业1546家,同比增长26%。

4.整合了部门信息

“三证合一”以政务服务中心搭建的联审联办平台为依托,实现了信息互通互享互认,结束了过去工商登记信息、质监局组织受理机构代码信息、税务局税务信息之间的孤岛现象,为下一步全国范围的信用信息整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改革红利最大化

此次改革,不再要求申请人向国税、地税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同时,鉴于改革后不再核发组织受理机构代码证,同步取消了组织受理机构代码年检制度、有效期限制度和收费制度。

改革前,组织受理机构代码证有效期为四年,改革后有效期与企业的存续周期实现了相一致。

这此改革内容,最大限度地释放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红利,对企业的触及力最大、最直接,实现了改革红利最大化。

6、实现了监管有效衔接

有关文件规定:“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管效能”充分体现了放管结合、部门共治的原则。

其一,实行信息共享。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准公司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备案)的同时,将公司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共享给国税、地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工作。

改革前,是工商部门登记后将这部分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由于受技术手段及工作机制等方面的限制,实际工作中落实得不是很好。

改革后,将这一环节提到登记环节中,实现了信息共享全覆盖。

其二,实行信用惩戒。

对税务部门认定的非正常户纳税人,工商部门督促企业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在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后,再予核准变更登记;对其法定代表人,未取得原税务登记机关出具的已办理完涉税事宜证明的,工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为新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其三,实行联动监管。

工商部门将吊销、注销企业信息共享给质量技术监督、税务部门,督促企业办理组织受理机构代码、税务注销登记。

其四,严格市场退出。

对未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企业,工商部门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这些制度设计,通过业务工作平台加以实现,对加强事中监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7、改进和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

各级政府要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服务项目向大厅集中的工作力度,推进部门审批受理机构成建制进入大厅。

按照一级地方政府“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各级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有关内设受理机构人员全部进驻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供营业执照、组织受理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服务;按照“市场主体在一个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营业执照、组织受理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的原则,加快调整登记事权管辖。

这一要求,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