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那么公司名下,已授权的专利有无必要变更专利权人?如果不做变更,使用专利时出具专利证书与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是否与变更专利权人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呢?接下来深圳企服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讲。

公司名称变更专利有效吗?有效的,但是需要申请专利着录项变更。

需要填写“着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着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并且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着录项目变更费。

着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