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商业保理公司地址即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也是公司开展各种业务的中心场所。各国和地区公司法均明确规定,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设立的条件,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一、深圳注册商业保理公司条件

1、企业投资者应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

2、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3、企业应当以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4、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二、深圳注册商业保理公司地址要求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三、深圳注册商业保理公司地址变更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电子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代码卡;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原章程复印件;

6、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新股东会议决议;

8、变更登记申请书;

9、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