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以防止自己的品牌出现仿冒之类的不正当竞争,也可以让品牌走向一个新的台阶。

商标价值是没有固定标准的,但一定有一个大概的衡量标准,一个商标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商标的知名度,如果是没有知名度的商标则取决于商标持有人的定价,那么怎么判断深圳商标注册的价值呢?

1、看商标专用权的期限。

每个商标的专用权期限都是十年,十年后可通过续展手续继续持有商标权。

也就是说专用权期限越多的商标价值越高。

2、看商标的类别。

我国的商标一共分为45类,其中有一部分类别是热门类别,这些类别的注册量比较大,同时注册难度也比较高。

因此这一类商标的价值相对来说比较高,比如:医药、软件、食品饮料等类别。

3、看商标申请人。

一般来说申请人为个人的商标价值会低于法人所有的商标。

原因在于:个人所有的商标,其权利的稳定性会低于法人所有的商标。

并且法人所有的商标一般品牌建设方面会更好,商业价值也就更高。

4、看群组的商品项。

以前流行的注册方式是近可能多地扩大群组范围的进行注册。

这样一来注册人享有的商品项太少,如果不及时补充注册,注册人的部分产品将无法使用注册商标。

因此如果想要产品立即进入市场的话,还是商品项越多越好。

5、看商标的注册流程。

一般来说注册流程中行政复议的流程越多则其价值越低说明该商标的稳定性差。

如被异议、被撤三等;反之则价值较高。

注册流程中正常的行政程序的流程越多则其价值越高,说明该商标被经常使用;反之则价值较低;如转让、变更等。

以上五个方面是关于判断商标价值的五个方面,经过以上几点判断,基本上你也能对眼前的商标有一个更好地评估,当然如果是投入使用的商标,就不能简单地判断,主要看这个商标所承载的商业信誉、商业价值等。

在现实中注册商标的行为越来越频繁,商标被驳回也越来越成为常态,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

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在现实中注册商标的行为越来越频繁,商标被驳回也越来越成为常态,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

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因此,商标驳回复审作为商标救济的重要途径,不得不重视,特别是重要的商标类别被驳回后,一定不能就此放弃,驳回复审做得好,依然能拿回商标。

商标驳回复审法律依据 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驳回复审具备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

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

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

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 企业简介

4. 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5.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6.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8.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 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