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由单一自然人出资并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形式,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同样能够设立分支机构。对于计划在深圳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主,了解设立过程中的相关要求和材料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1. 出资人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必须是自然人,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得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人。
2. 财产归属:该企业的所有财产均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且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
3. 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并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没有法人身份,仍然可以以企业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二、设立分支机构所需材料
要在深圳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准备以下材料:
1. 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填写并提交该申请书,具体要求可参见申请书注释。若申请采用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还需提交相关承诺书。
2. 合法使用场所证明: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确保产权人签字或盖章。若产权人为单位,还需加盖公章。
3. 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托书:投资人需委派负责人,并提供相关委托书。若申请书中已包含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派信息,则可不再提交此文件。
4. 身份证明文件:在申请书中附上出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若企业经营范围涉及需要提前批准的项目,应提供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的复印件。
7. 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书:如果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则需提交相应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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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准备的材料,深圳的个人独资企业即可顺利设立分支机构。此过程需要注意各项材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以确保申请顺利通过。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欢迎访问深圳企服快车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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