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查处的首起专利代理机构“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违法案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圳)公示。

经查,2019年12月,当事人深圳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接受A公司委托,代理其申请手表外观设计专利26件,签名的专利代理师为徐某。

2020年7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送《非正常专利申请确认通知书》,确认上述26件外观设计专利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即:

申请内容为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

当事人的上述代理行为,属《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执法部门依法对机构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对签名代理师作出警告处罚。

近年来,深圳知识产权系统大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积极研究修订专利资助办法,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的专利质量意识明显提高。

作为本市查处的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首案,该案在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查办,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的切实举措,对于严格规范专利代理行为,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深圳市知识产权局】